从四合一到四个一淄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驶入快车道
“确实太方便了,现在实施的竣工验收‘四合一’办理,极大地方便了我们企业,不但节省了时间,还节省了成本。”近日,在淄博市桓台县便民中心办理研发楼项目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负责人李先生感慨地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审批效率,淄博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竣工限时联合验收的通知》(淄建改办〔2021〕11号),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一窗受理、集中反馈,统一材料、提前服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精简合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以实际行动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淄博模式”。
一是整合一个审批事项。淄博市按照“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的原则,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等四个竣工验收阶段专项验收备案事项,整合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一个办理事项。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群众负担,提高事项办理效率,淄博市对部分在验收时无法提交的工程文件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是再造一套审批流程。针对部分项目难以同时达到验收条件及验收事项前后交叉等问题,淄博市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不同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进度,对规划、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和水、电、气、暖接入以及其他建设条件落实等限时联合验收备案事项,实行分段式联合验收模式,验收阶段各审批事项也可自由选择、任意搭配。联合验收总时限不超过12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联验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工业、仓储类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联验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是规范一套服务标准。对整合后的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事项,淄博市制定全市统一申报材料清单、申请表和验收备案文书,对申请材料齐全的,按规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时,淄博市结合“无证明城市”建设相关要求,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对在相关工作中已经收取的材料、产生的审批结果、批复,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四是强化一套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伪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相关合法性认可的,由验收备案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发现存在失信、未兑现承诺等违规行为的,依法按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验收阶段事项“四合一”,将原有4个审批事项共计27项申请材料精简为11项、事项办理申请次数由4次压缩为1次、现场勘验次数由3次压缩为1次,极大降低了企业群众负担,提高了事项办理效率。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共有300余个项目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其中,40余个项目通过验收阶段事项“四合一”提前进入了项目交付阶段。
淄博市将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为推动力,以企业感受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坚持以评促改,进一步对标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注重改革落实落地,持续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以评促转,高度关注企业需求,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化解危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擦亮淄博政务服务“齐好办”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