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十堰城区集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从4月1日起,市公安交管局将在城区(含郧阳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8大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非机动车文明交通秩序,全面治理非机动车交通乱象,巩固我市创文工作成果,根据创文工作要求及市创文办督办意见,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在城区部署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不按车道行驶、随意调头、逆行、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上乱停放;非机动车在主次干道、人行道上逆行;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上路行驶。
集中整治时间一个月,从4月1日起到4月底,之后转入常态长效管理。在整治期间,将重点查处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过停车线等待放行、横过公路未下车推行、不按规定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无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行动有效果,市公安交管局制订了整治方案,各大队成立整治专班,细化工作措施,全警参与,确保周周有行动,整治见效果,全面遏制城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整治中,交警部门将继续实行微信朋友圈“积赞免罚”、曝光等有力措施,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提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驾驶非机动车时靠右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还未上牌的,及时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上牌手续。(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