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对辖区内现制现售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4月18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组织开展了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以保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
监督员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1]571号)的要求,对现制现售水进行了逐一检查。重点检查了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是否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产品名称、型号、标签(说明书)中主要技术参数等是否与许可批件相一致;是否将信息公示完整及现制现售水机位置是否合理等情况。对有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公示信息不全的单位要求其进行全面公示;对距离垃圾桶直线位置小于20米的单位,要求其进行改正。
经过本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增强了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守法意识。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现制现售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市民喝到“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