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应查尽查
养老院服务质量关系着众多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也关系他们子女的工作生活。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我省各级民政部门采取政策引导、调查走访、实地督导等多种方式,对全省2417家应检查养老机构实现走访全覆盖,其中服务社会老年人养老机构1155家,敬老院1262家。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专项行动的养老院是指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的养老机构,包括市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民办养老院、公办(建)民营养老院、光荣院、收住老年人的优抚医院等,其中入住社会老年人超过60%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也按照养老院检查内容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取得相应服务资质、是否配备适应服务需要的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是够达标等22个大项115个小项。
从走访检查情况来看,我省养老机构主要存在无证经营现象突出、医养结合程度偏低、管理服务人员匮乏等问题。据了解,我省2455家养老机构,取得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为934家,占比不足40%。此外,由于受场地面积、资金或人员等方面制约,我省内设医院的养老机构仅有190家,仍不能满足广大入住机构的老年人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
为了更好解决这些问题,省民政、财政、公安三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已改造养老机构629处,总投入***21万元。针对部分敬老院基础条件差、整改难度大等问题,我省已推行“多镇一院”“一县一院”“中心敬老院”等敬老院建设模式,进一步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滨州市信阳县将9处敬老院合建为2处高标准的养老服务中心,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别交由专业公司托管运营,探索出敬老院“一院两制”新模式,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省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初步建立,6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记者 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