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对非法添加工业明胶生产加工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
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局《关于对非法添加工业明胶生产加工行为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
现将省局《关于对非法添加工业明胶生产加工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近期,在我省部分市、县(区)发生了非法添加工业明胶的食品安全案件。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为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省局决定对非法添加工业明胶生产加工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加工食品中,明胶主要有增稠、增加产品稳定性、成胶等作用,主要用于生产肉罐制品、果冻、肉馅、饮料、老味酸奶、米线、冰淇淋、凉皮、凉粉、皮冻等产品。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涉及使用食用明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10日。
三、有关要求
(一)开展监督检查。各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辖区内涉及使用食用明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生产加工现场有无使用工业明胶的迹象,原辅料来源,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进厂检验、明胶使用量和产品出厂检验等相关记录和资料等。
(二)开展监督抽检。对涉及使用食用明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等组织抽取样品,检测项目主要为铬、亚硝酸盐。对食品中铬含量超过规定限量值(GB2762-2012)的,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追根溯源。
(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对举报的线索要认真进行现场检查,要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认真做好报送工作。各所8月14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及时上报区局。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