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政策
12月12日下午,济南市教育局对外发布该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政策,将重点引进市域外教育名家、名校长、名教师及知名管理、科研团队,也包括教科研、信息化高层次人才。当地确定了A、B、C、D四类人才,并明确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分别享受一次性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3年内每年给予新引进的A、B、C、D类人才分别7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政府薪酬不纳入用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据悉,此次出台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政策,旨在加强对薄弱学校、学科重点倾斜,引进并集聚可持续发展的教育领军人才(团队)。引进不仅限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也将技工教育高层次人才一并纳入。
济南市明确,引进人才到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进行聘任;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该市还将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名师工作室、优秀管理者工程,享受名师、名校长的专项科研津贴,用人单位可视引进人才情况直接聘任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市外调入基本条件的,由济南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记者 田可新 实习生 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