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召开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应对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燃放可能造成的安全问题和空气质量恶化等问题,并对各部门分工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去年我市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四。春节来临之际,全市即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中的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将给我市空气质量带来严重影响。会议强调,市政府参照往年做法,已出台《茂名市2016年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要求在市中心城区、各县级市城区、各经济功能区划定禁限燃放区域。据悉,在市中心城区及茂名石化炼油厂、乙烯厂周边5公里范围内,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限范围请留意市政府公告)。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一是做好源头防控,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强化对禁限燃放区的巡查执法,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确保禁限燃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