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茂名市群众举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奖励暂行办法
记者从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获悉,日前我市出台了《茂名市群众举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向提供有效信息线索的群众,视案情给予人民币2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奖励,依法严厉打击***组织在我市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建设“平安茂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暂行办法》涉及的***组织及人员主要包括“***”“***”“***”“***”“***”“***”“血水圣灵”“***会”“灵仙真佛宗”“圆顿法门”“***”等***组织及人员。“***组织及人员违法犯罪活动”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组织、防范惩治***活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组织捣乱破坏违法犯罪活动,每位公民均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社会稳定。《暂行办法》制定了具体的奖励标准:一、举报已书写、喷涂、张贴的“***”“***”等***标语、海报或已散发的传单、光碟、书籍等***宣传品的,经核实后,未达立案标准的,每起奖励人民币200-500元;达到立案标准的,每起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二、举报***人员正在从事书写、喷涂、张贴“***”“***”等***标语、海报等宣传品;散发***传单、光碟、书籍等宣传品;破坏公共设施;在公共场所、手机、网络等宣扬***歪理邪说、播放***声像资料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经核实后,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三、举报“***”“***”等***人员制作***宣传品窝点;非法聚集滋事、闹访的,经核实后,奖励2000-3000元。四、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并自发扭送***人员到公安机关的,经核实后,奖励人民币3000元。五、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获***重大窝点、破获***大案要案或防止其他***危害社会恶性事件发生的,经 核 实 后 ,奖 励 人 民 币5000-10000元;对影响特别重大案件,视情提高奖励金额。六、提供其他涉***和有害气功组织、人员非法活动线索信息的,经核实后,视情给予奖励。
据了解,我市这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扩大了奖励范围,加大了奖励力度,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同***组织作斗争,让善行想为者敢为勇为。群众一旦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以拨打110电话举报;也可以通过信件、网络、微信、当面举报等有效形式,向市或区(县级市)党委政法委、经济功能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公安机关,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公安派出所和其他反***部门举报。
记者 杨海云 通讯员 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