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出第一张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小作坊难登大雅之堂一直是困扰生产者的一大难题,由于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无法进入大超市,销路受限,想扩大生产规模极为困难。日前,这一局限被打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放了全县第一张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将小作坊正式纳入监管范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是进入超市的食品必须要有SC标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得一些生产规模较小、经营布局、经营面积等硬件条件略差的生产企业无法取得生产许可证。随着今年3月1日起《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正式实施,正式将小作坊有法可依地纳入到“正规军”中来。此外,《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预包装食品,应该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配料、规格、净含量、小作坊名称等相关信息,并明显标示“小作坊食品”,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的5倍罚款。下一步工作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依据《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进行小作坊许可登记及监管,积极鼓励小作坊生产企业的经营,并严格监督管理,务必达到食品生产小作坊许可标准。
(赵春权、郭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