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收听收看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12月7日,我县组织收听收看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省已经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并对今后工作进行部署。副县长耿平出席我县分会场会议。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目前已经进入到第二阶段现场登记和现场采集。主要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组织现场调查等。普查时间点被确定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握好农业普查的关键问题。要严格依法普查,要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能以普查资料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要确保数据质量,实事求是,保证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各项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保障工作经费、加强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随后,我县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召开会议。耿平要求,各相关部门、镇场街道要从大局和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各项普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在普查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要严格依法开展普查,切实把《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作为组织农业普查的法律准绳和行为准则,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举措,保障农业普查顺利完成。要重点围绕普查对象依法接受普查、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普查、普查对象权益和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等方面开展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提高老百姓的知晓率。
(杨越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