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农民收入居全省第一
近日,从国家统计局番禺调查队获悉,“十三五”期间,番禺区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势喜人、收入分配结构不断优化、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农民收入居全省第一。
番禺成全省农民收入最高县区
2020年,番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025元,同比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26元,同比增长7.9%。“十三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倍,年均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倍,年均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均增长分别为5.1%、6.3%。对比番禺“十三五”期间GDP年均增长5.7%和2020年GDP同比增长4.1%的情况,番禺城乡居民收入好于预期,实现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其中,番禺农民收入水平水涨船高,连续三年居于广州市首位,更成为全省农民收入最高的县区,取得了“领跑广州、全省第一”的双重佳绩。2020年,番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1260元,是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多,且提前于2018年实现了翻番的目标,并突破乡村振兴“十三五”规划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万元大关目标。
工资性收入成居民收入增长主动力
“十三五”期间,番禺区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番禺区在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基础上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覆盖面,使得工资收入成为推动番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另一方面,番禺区积极支持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农业多元化发展,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城中村居民从集体财产中分配到的红利收入越来越可观,大量来穗人口使得城镇居民的物业租金收入持续增长,加上近年来投资理财产品逐步丰富、规范,促使财产收入在番禺城镇居民“钱袋子”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番禺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份额不断攀升——2016年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分别为31624元、2327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9%、77.2%;到2020年,分别增加到44105元、3349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7.8%、78.7%。2016年,番禺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14920元;到2020年,这一数据增加到18180元,“十三五”期间番禺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年均增长6.1%。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番禺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推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农民增收渠道拓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分配格局持续优化。2020年,番禺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52:1(农民收入为1),远低于广州市和广东省城乡居民收入比。
消费升级 小康生活有品质
恩格尔系数是衡量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2016年,番禺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4.3%、39.2%;到2020年,分别降至33.7%和38.2%,均为近年最低。比照国际标准对居民生活的界定,一个国家平均家庭恩格尔系数30%-40%属于相对富裕,番禺城乡居民生活已向相对富裕大步迈进,生活质量越来越高。
城乡居民收入水涨船高,消费能力不断提升,番禺居民投入到以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为主的发展型享受型消费支出也逐渐增多。2016年,番禺城乡居民在发展型享受型消费上的花费分别为13890元、10097元;到2020年,增加到15770元和12118元。“十三五”期间,番禺城乡居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支出分别年均增长3.3%和4.0%,消费后劲十足。
(转自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