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法律援助推行八零服务
为了更好地落实县政府“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近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八零”服务措施,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
一是服务条件“零审查”。今后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和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涉及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纠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免除经济状况审查。
二是服务流程“零障碍”。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时效。紧急或即将超过法定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先行受理,后补办手续。对当事人的当面申请,尽量当场做出是否予以援助的决定。
三是服务办理“零推诱”。对前来咨询、办理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都要认真接待,实行首问责任制,不拖延怠慢,不推诱扯皮,不拒绝搪塞。
四是服务方式“零距离”。与服务对象面对面接触,面对面沟通,实行“零距离”服务。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必要时,应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五是服务事项“零积压”。严格执行办案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援助案件要及时审核,及时办理,限时办结,确保服务事项无积压。
六是服务质量“零差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办理服务事项,耐心细致接待服务对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办理事项“无差错”。
七是服务报酬“零收费”。除收取车费、打印费,误餐费等必要费用外,不准收取当事人任何其他费用。
八是服务行为“零投诉”。认真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倡导人性化服务,办理效果令当事人满意,无上访、无曝光、无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