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打造三好枫桥式司法所
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党建引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服务大局的工作标准,积极打造“三好”“枫桥式司法所”。一是拓展所建外延,打好基层基础。严格按照司法所分类建设标准,在打牢19家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的基础上,做精做优。建成双沟、界集两家标准化大型司法所,打造生态旅游度假区区司法所,提高功能区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能力。丰富“所建+党建”内容,建立司法所联合党支部19个,下沉司法所党建指导员19人,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以党建带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矫正帮教和法律服务四大业务建设,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创新联建机制,建好智慧服务。建立“公调对接”就近就地调处机制,配齐1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驻派出所调解室专职调解员,缩短纠纷调处现场周期,变常态化调解员的事后处置为同步调处,有效提升纠纷化解效能,更好地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强化保障合力,做好队伍口碑。针对“公调对接”矛盾纠纷特点,联合公安机关制定年度“公调对接”赋能专项培训计划,分片分类开展培训交流,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通过强化经费保障、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动态考核管理、选树先进典型等,全面提升调解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我县建设“枫桥式司法所”便民、惠民、安民品牌。(司法局李相玉审核魏继好责任编辑 裴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