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承诺件变即办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立等可取
近日,某超市负责人李先生来到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窗口人员的全程指导下,李先生按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并签订了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受理后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各项审批。手捧“新鲜出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李先生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以往,办理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经过受理、现场核查、核准等多个环节,办理法定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现在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承诺有符合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即可免于现场核查。”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承诺即办、即来即办”,意味着只要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原本5个工作日办结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现在当场就可办结。
为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区行政审批局认真剖析申请人反映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突出“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把限时办结理念厚植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全过程,大力推进“承诺件”改“即办件”,着力推进“马上办”,让群众少跑路、办事更方便。与此同时,该局还推行全区通办、就近可办,企业在区行政审批局和全区7个镇(街)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均可无差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群众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办理地点,有效***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此外,企业还可委托镇(街)帮办代办,实现“就近能办、少跑快办”,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在家门口办事”的改革红利。
在此基础上,区行政审批局还不断推广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照联办”,按照“一表申请、同步受理、合并审查、一窗发证”的办理流程,实行统一受理证照办理申请、统一告知所需全部材料、统一流转审批、统一发放证照,切实解决“证照分开办理”工作中重复提交材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