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史立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
3月18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史立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强调要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发挥法治在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推进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泰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市领导常胜梅、孔德平、曹卫东、杨杰、陈金观出席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史立军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深入推进法治为民。要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坚持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史立军强调,要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建立法治督察工作体系,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司法监督力度,推进诉讼制度机制改革,深化检察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制度。要大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
图片来源:顾祥忠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