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浦口区长江岸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精神,根据省生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整改问题,结合长江江豚保护区和滨江岸线利用规划,统筹长江浦口段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现制定2019年浦口区长江岸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长江沿岸“去丑”、“提升”的工作要求,把我区长江沿岸打造成为绿色生态带、转型发展带、人文景观带、严管示范带,展现滨江景观自然和谐之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违法违规项目整改规范和拆除任务;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复绿工程任务。
二、基本情况
我区长江岸线长约28.5公里,辖区内的长江岸线有各类项目47个,2018已完成26个项目拆除任务,2019年需完成整治项目21个,共分为四大类,其中船舶修造类12个,港区物流类5个,石油制品类3个,交通设施类1个。
1、船舶修造类。地泮(鑫诚)、亚豪、华星、灵山港务、天鼎、双云、三鼎利、宁旭、永华、正屿、奕淳和长航船舶维修基地。共计12个。
2、港区物流类。长江七坝港投资公司(2个批文)、南京港江北港务公司、远锦七坝港和长江七坝港国际物流。共计5个。
3、石油制品类。江浦经贸、中海油顺海水上供油站和中石化加油趸船。共计3个。
4、交通设施类。板桥汽渡。共计1个。
三、分布情况
1、江豚保护区域项目分布情况。南京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分为重点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重点保护区域包括核心区和缓冲区,核心区为绝对保护区,缓冲区的主要作用是保护核心区,一般保护区域为实验区。2019年需整治21个项目,其中:永华和正屿2个项目位于核心区,奕淳和长航船舶维修基地2个项目位于缓冲区,其它17个项目均位于实验区。
2、滨江岸线利用规划区域项目分布情况。我区滨江岸线规划分为生态岸线、预留岸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城市生活和旅游景观岸线和港口岸线。2019年需整治的21个项目,其中位于港口岸线有8个项目,6个项目与港区规划无冲突,2个项目不符合港区规划(江浦经贸经营危险化学品和中海油顺海水上供油站占用公共码头位置);位于城市生活和旅游景观岸线有1个项目(中石化加油趸船),有豚评审批手续;位于其它岸线有12个项目,均不符合滨江岸线规划要求。
四、整治方式
根据长江江豚保护和滨江岸线利用规划要求,并结合实际确定对21个项目采取拆除、迁移和整改保留三种整治方式。
1、拆除。地泮(鑫诚)、亚豪、华星、灵山港务、天鼎、双云、三鼎利、宁旭、永华、正屿、奕淳、长航船舶维修基地和江浦经贸。共计13个。
2、迁移。中海油顺海水上供油站。共计1个。
3、整改保留。对保留项目进行整改规范。长江七坝港投资公司(2个批文)、南京港江北港务公司、远锦七坝港、长江七坝港国际物流、板桥汽渡和中石化加油趸船。共计7个。
五、工作计划
(一) 拆除项目安排
参照其他区做法并结合浦口区实际,桥林街道履行整治拆违拆除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配备得力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定人定责,严控违建行为发生。区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水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等部门核查整治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针对梳理出的各种违法行为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
1、2019年2月2日前,由桥林街道负责委托一家评估公司和一家***审计单位,完成2018年已拆除的26个项目硬化地坪调查摸底。
2、2019年3月4日前,区拆管中心牵头完成拆除补助政策和标准制定。
3、2019年3月10日前,桥林街道负责完成2018年已拆除项目地坪“一对一”谈判工作;完成2019年确定拆除项目的调查摸底,并提交数据,区拆管中心、审计局配合。2019年3月20日前,桥林街道分批完成2018年已拆除项目地坪破碎清理,并分批将净地移交给区城建集团。
4、2019年3月25日前,桥林街道负责完成拆除项目资产(房产)评估工作,区拆管中心和审计局配合。
5、2019年6月底前,桥林街道负责完成地泮(鑫诚)、亚豪、华星、灵山港务、天鼎、双云、三鼎利、宁旭、永华、正屿、奕淳、长航船舶维修基地和江浦经贸等13个项目拆除任务,相关部门配合。
(二) 迁移项目安排
2019年5月底前,由区交通局牵头完成中海油顺海水上供油站1个项目迁移。
(三) 保留项目整治安排
由开发区牵头对长江七坝港投资公司(2个批文)、南京港江北港务公司、远锦七坝港、长江七坝港国际物流5个项目进行整改并保留;由交通局牵头对中石化加油趸船、板桥汽渡2个项目进行整改并保留。2019年6月底前,开发区和交通局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项目整改规范到位。相关部门配合。
(四) 植树造林和岸线复绿工程安排
区水务局负责长江堤防迎水侧江滩地绿化工作的牵头协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长江堤防背水侧堤脚外造林绿化工作的牵头协调。2019年3月底前,区城建集团完成2018年已拆除合耀和友恒船厂2个项目的地块复绿;2019年6月底前,区城建集团完成2018年已拆除项目的地块复绿;2019年10月底前,区城建集团完成所有已拆除项目地块复绿工作。2019年4月5日(清明节)前,沿江各街道完成沿岸宜林地植树造林年度任务。
(五) 其它整治工作
1、2019年3月底前,区水务局协调完成南京海事局骚狗山下游执法基地和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浦口执法基地的防洪论证审查。
2、2019年4月底前,开发区负责完成南京长城七坝港投资公司位于江滩地临时活动板房拆除清理。
3、2019年5月底前,按照长江沿岸“去丑”、“提升”的工作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江浦街道、桥林街道对沿江岸线各自范围影响生态环境的垃圾、板房、房屋和滩涂养殖等进行梳理排查,并完成清理整治。
(六) 整治资金保障
2019年3月底前,区财政局根据评估公司提交的拆除估算资金,提出所需资金分摊比例和解决渠道,报区政府研究。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2019年浦口区长江岸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