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闵一峰同志为区级总河长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各街道党工委,各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根据南京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各区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由于区主要领导已发生变动,经研究同意,调整现任区委书记闵一峰同志为区级总河长,并担任内秦淮河北段区级河长。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3 02:11: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