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胸科医院成为大东区新农合特病门诊定点及市级转诊垫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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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沈阳市胸科医院:
由于大东区疾病控制中心(原大东区结核防治所)的结核病诊疗工作整体委托给你院,原大东区疾病控制中心承担的结核病门诊特病工作移交给你院,按照区内特病门诊管理,同时成为市级转诊住院垫付医院,按照市级转诊比例垫付报销,根据《大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沈大东卫〔2015〕13号的文件精神,现批准你单位成为沈阳市大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病门诊定点及市级转诊垫付单位。
特此通知。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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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8:37: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