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峰镇斗笠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重于泰山。斗笠社区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县应急局的指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斗笠社区自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以来,取得了巨大成效。居民安全意识大幅度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
一、基本情况
玉峰镇斗笠社区位于大英县西南部,距离玉峰场镇5公里,距离大英县城17公里。全社区毗邻四五水库库区,三面环水。辖区4个居民小组,549户居民、1984人,党员51人,其中有3个居民住房集中安置点相对较为集中。现有堰塘4口,蓄水池9口,社区道路14.1公里,生产便道11公里。社区建有文艺宣传队,文化活动室、文化艺术馆和老年活动中心等,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灾减灾党建领,笠影规划描蓝图
斗笠社区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组建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两委班子为成员的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强调以“一核两带六组团”(一核:农业公园、两带:原乡文化、原乡体验、六组团:田园康养、原乡五坊、情醉笠影、笠乡耕读、原乡产业、生态农庄)为基础,以“联思想带观念、联产业带发展、联技能带致富、联安全保发展”四联为依托,大力推进防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主力军作用,采取“社区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工作模式,坚持应急救灾与常态减灾结合,救灾减灾并重,全面提高社区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 美好家园 不停步,强基固本创佳绩
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斗笠社区积极找准防灾减灾工作着力点、切入点,向上争取资金1000万余元,拓宽道路13公里,修建四五水库栈道300余米,加宽维修板板桥120余米,整治各种隐患34处,添置路灯500余盏、监控设备50余个、安装警示标识标牌700余处,建立应急避难场所2处,新建1000㎡应急停车场1处,设立微型消防站1个,购买了一批适用的抢险救灾设备,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奠定坚实基础。
(三)宣传指引不可少,防灾知识人人诵
斗笠社区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 一是利用社区宣传栏、广播、QQ群、微信群等载体,常态化宣传灾害预防、紧急避险等防灾科普知识。 二是利用临时宣传点、活动室、院坝等面对面讲解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住房安全等知识。 三是制订《斗笠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利用社区避难场所开展十余次社区居民减灾教育活动和培训。 四是设立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活动室,定期不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是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安全生产宣传月”、“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为载体,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结合,发放各类防灾减灾宣传资料4000余份,让社区居民了解并掌握基本逃生技能和救灾技术。
(四)防灾减灾创新引,应急预警快响应
斗笠社区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应急预警工作,努力将灾害隐患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强化对森林火灾、涉水、房屋集中安置点等灾害危险隐患点的排查,建立灾害危险隐患清单、社区灾害脆弱人群清单、社区脆弱住房清单、社区灾害脆弱公共设施清单等,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同时绘制社区灾害风险地图,快速排查抵御灾害风险的漏洞,针对性开展应急能力建设。 二是扎实抓好减灾应对工作。建立健全灾情上报机制,突出快速反应、快速上报、快速救援,以“三快”保障灾后重建。 三是大力推进综合减灾工作。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相结合的新举措,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项目和保障措施同救灾减灾的重要指标纳入防灾减灾总体规划。 四是着力加强减灾工作建设。将乡村振兴工作与防灾减灾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四联”机制作用,强调联安全保发展,成立15人安全志愿者队伍,开展涉水安全、消防安全、住房安全等应急演练6次、安全培训4次、各类灾害警示教育等活动。 五是加大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特别是涉水和住房安全隐患点,切实做到立行立改,消除安全隐患。大大提高了住房的防震能力,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同时在居民集中安置点配备了灭火器,对居民灭火器使用进行培训,提升了居民自救能力。 六是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加大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投入,建立了微型消防站、设置了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充实了防灾减灾物资库,大幅度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
(五)强化预警预报,快速开展应急救援
1.在接到预警信息后,斗笠社区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灾害信息员对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并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对各隐患点采取专人值守,在灾情来临前将弱势群体及时转移到了安全地带或应急避难场所,采取一对一进行帮扶和邻里相帮,大大减少了灾情带来的人员伤亡。
2.灾情来临时,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等有序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先人后物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