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审计局制定出台审计监督办法助推政府投资项目健康运行
为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做到动态***和及时纠偏,2020年7月31日,区审计局在全市范围率先出台了《于洪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共计二十一条,主要分总则、审计监督、责任追究、附则4部分21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念、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审计工作中涉及的主体、内容、权限、实施方式、结果运用等,特别是明确了相关违法违规事项处理意见和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等。《办法》的出台,填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章制度的空白,在为审计工作提供了遵循的同时,也为各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单位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区审计局先后组织两次由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和区属国有企业的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的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所有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人员的守法意识和主体履职责任意识。同时,按照《办法》要求,区审计局提前进驻、全程***审计24个于洪区卫生服务救治体系工程项目,立查立改,及时纠偏,有效规避和防范项目建设中的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为助推于洪区经济建设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撰稿人:佟晓娜
审核人: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