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2月30日上午,康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有:王一兵、 田百祥、 王志刚、 李鸿志 、尹凛 、安景才、 李奎兴、 田立爽、 刘财、 王一平(女)、庄占祥、 刘景山 、吴所昌、 何海民、 邹云娥(女)、张凯、 张继明、 陈平、 陈绍君、 郑密山、胡万笑。
大会应到代表(187 名),实到代表(178)名,符合法定人数。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奎兴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百祥作《康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一年来,在中共康平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权,依靠全体代表,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主要表现在: 认真履行监督权,监督工作实效明显增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依法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年初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认真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依法工作水平明显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所涉及议题13 项,通过审议意见13项;召开主任会议11次,组织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共16次,较好的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履职水平明显提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为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使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机关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抓好“四风”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加强了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党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精神,进一步坚定了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通过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专题讨论,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素质,增强了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人大机关建设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就2015的工作,报告指出: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人大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职责。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部署,紧密围绕县委提出的坚持“四大战略”、实施“四大工程”、打造“四大品牌”,认真履行人大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注重监督实效,为推动富庶和谐秀美康平建设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明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监督工作要有新水平。(二)重点监督要有新突破。(三)代表工作要有新提升。(四)自身建设要有新举措。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宁向大会作《康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步实施法院五年发展规划,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公信建设,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12件,比去年增长16.91%;结案3257件, 比去年增长18.48%;审限内结案率为99.75%,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全市最低,各项审判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主要表现在:发挥审判职能,提升审判质效,依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新方式方法,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司法公开,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文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有效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15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范围,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公信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和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确定的“五抓五推进”重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永林向大会作《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依法履行各项检察工作职责,为维护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表现在:以反腐倡廉为目标,深入打击职务犯罪,确保了政务环境的廉洁高效。以平安康平为核心,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确保了县域社会的和谐稳定。以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强化诉讼监督,确保了法制环境的公平正义。以载体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犯罪预防,推动了社会化预防格局的加快形成。以素质立检、科技强检为基准,加强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检察工作的组织和技术保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2015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精神,紧密围绕依法治国和全县振兴发展的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实效,为建设富庶和谐秀美康平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田百祥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