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涉农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
2017年,法库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为推进我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调动农事企业及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提高政策落实的实效性,现就申报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资金分配
(一)申报对象。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应是2016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立项、土地、建设、环评等手续齐全。
(二)资金分配。全县资金1000万,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不低于5个,原则上对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项目补助比例为30%-40%,对农事企业建设的项目补助比例为20%-3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最高500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二、资金支持范围
1.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包括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建设,支持运输、销售、农村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
2.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包括企业与农户合作共建标准化原料基地、农产品保鲜包装、加工设备、配送或餐饮服务设施等。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中建设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
三、项目具体要求
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形成的资产应折股量化到普通农户或组织成员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能够折股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折股量化的,企业必须做到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订单生产、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或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企业,采取“保底分红 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四、申报程序
根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需要公开申报的要求,项目由企业自主向法库县农村经济局申报,经县一二三产业融合领导小组评审,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五、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包含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书等),一式3份报送法库县农村经济局产业化科,一并报送电子板。申报单位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报送时间:2017年12月26日16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法库县农村经济局产业化科曲先生。
联系电话:139****5342。
通信地址:法库县政务中心C区209室。
邮箱:fkxnc@163.com。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请表
法库县农村经济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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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