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山排洪渠截污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香发统〔2017〕200号
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北山排洪渠截污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北山排洪渠截污整治工程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南湾片区,对北山排洪渠进行截污整治。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北山排洪渠D800污水截污干管,其中钢筋混凝土管481m,Ⅲ级钢筋混凝土顶管专用管233m;新建D400截污支管约120m,以及渠道清淤约1700㎡。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471.24万元以内。
资金来源:1471.24万元由香洲区财政统筹解决。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关于落实11月20日区政府主要领导检查河长制工作交办事项的督办通知》(珠香办督〔2017〕53号)。
(二)《研究前山河流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相关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262号)。
(三)《关于报审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香洲区)第二批工程-北山排洪渠截污整治工程管线路由方案的复函》(珠规建香〔2015〕185号)。
(四)《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审批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香洲区)第二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珠海农水许字〔2016〕第62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工程节能已经过评估和审查,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的要求,并已办理登记备案,请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内容实施。
(二)请按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项目规划、用地有关手续,并以规划、国土部门批复为准。
(三)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按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并编制工程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四)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如办理概算审批、预算审批等。
(五)建设单位应做好沿线污水排放口的严格排查,务必将工程范围内的污水全部纳入截污管道。
(六)建设单位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确定软基处理方案,完善基础处理及支护方案,核实搅拌桩或旋喷桩规格,合理编制工程估算。
(七)建设单位应征求相关管线管理单位意见,做好现状设施的保护和迁改,避免项目实施对其他市政管线造成破坏。
(项目编码:2017***********16566)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