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沈阳天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含酚废水135万吨处理煤焦油7万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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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将对沈阳天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含酚废水13.5万吨、处理煤焦油7万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87103624 87123135(传真)
联系地址:法库县政府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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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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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6:58: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