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东区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自文件下发日起遵照执行。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铁东区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方案
为抓好城乡河道清理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为有效解决当前一些河道中存在的垃圾淤积漂浮等现象,根据中央、省、市的工作布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彻底洁化、绿化、美化小河道,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总体创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全面整治河道突出卫生问题,加快健全区河道保洁长效机制,不断改善铁东区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河道绿化河岸,全区河道清理率达100%,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的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全区河道保洁基本实现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铁东区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 旭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孙延伟 区农发局局长
马文威 大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 锐 旧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张 立 区农发局副局长
王 骥 大孤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关 涛 旧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靳树波 大孤山村主任
谢广海 谢房身村主任
于金海 前峪村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发局,负责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孙延伟(兼),联系人:张立,联系电话:2669216。
四、主要任务
1.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2.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3.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将“河道清理”专项行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形成村两长亲自抓的工作格局。
2.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河道清理”专项行动。要深入各村开展宣讲活动,向群众详细宣传 “河道清理”专项行动的目的、方法、步骤,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河道清理专项行动督查制度,对各村开展清理河道专项行动,按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督办。将“河道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列入对各村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
4.加快健全河道管护和保洁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河道管护和保洁宣传力度,依法推进河道整治。健全河道管护和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并完善由当地村委会负责人任“河长”的河长制,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向河道倾倒垃圾、在河岸乱搭乱建等行为,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全保洁管护、监督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提高河道保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