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稳岗返还工作进展良好
铁东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落实企业稳岗返还工作已全面启动。
此次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底。2018年返还的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至12月10日;2019年返还的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11月30日;2020年返还的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11月30日。相关工作在铁东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稳岗返还工作是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一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且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本事企业以及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中省直企业;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返还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四是诚信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五是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
稳岗返还政策的实施,将对区域企业稳定就业、减少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