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群众评窗口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工作,提高政务服务、社会服务效能,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全市 “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实施方案》(孝办发电[2016]11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窗口工作的对象是:市直(含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社会服务职能的工作窗口。
二、评议内容
1、规范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窗口纪律;窗口工作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有明确的工作规范和流程。
2、高效服务:申报资料精简,办事流程优化;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没有相互推诿、消极应付、超时办结等问题;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网上咨询服务;有必要的自助办理服务终端。
3、热情服务: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咨询功能齐全;开展服务评价工作。
4、优质服务:窗口环境干净、整洁、优美;座椅、纸笔、饮水等服务设施齐全;积极开展帮办、代办、延时服务。
5、廉洁服务:所有办理事项、流程、收费等内容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收费合法;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中心拟定评议对象在媒体上公告,组织参评对象学习评议方案,提出评议要求。
(二)全面推进(5月—10月)
1、各参评单位制定具体的参评办法,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
2、开展自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3、组织开展窗口检查、群众调查、第三方评查、集中测评等活动。
4、征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三)考核评比(10月底)
按百分制对参评对象进行评议。
四、评议方式
1、日常检查:评议专班对评议对象进行检查。5月20日之前组织一次对自查情况的检查。9月之前完成窗口评议情况的检查。
2、群众调查:评议专班组织对办事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9月20之前完成。
3、第三方评查:请第三方对评议对象进行暗访调查。9月20之前完成。
4、集中测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察局聘请的“四员”、政务服务监督员及企业、群众代表对评议对象进行集中测评。(9月30日之前完成)
五、计分办法
1、按日常检查25%、群众调查25%、第三方评查25%、集中测评25%的权重计算百分制综合得分(10月20日之前完成)。
2、扣分:被群众投诉经查实的 ,每件扣10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在纠风正纪促跨越、效能建设等活动中受到追责的,直接进入后三名。
六、结果运用
评议对象的综合得分情况报市纠风正纪促跨越领导小组和市纪委、市纠风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综合得分前十位的窗口作为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服务窗口予以表彰;综合得分后三位的,建议取消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资格,由市纪委、市纠风办对其分管领导及窗口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七、组织领导
成立群众评窗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督查科。
汉川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