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积极为应届大学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近日,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满足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举措减轻办证压力,开始专门为辖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是高度重视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以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手续时,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是做好信息系统完善和信息上报工作。经济开发区各镇积极完善本地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准确记录劳动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相关信息,并支持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直接打印相关记录。
三是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建立和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以及使用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重点依托服务窗口,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编制问答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程序和凭证享受就业政策等内容,营造《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使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