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种高粱大户(20亩以上)种植面积及奖励资金公示
根据《长宁县2022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请示(长农〔2022〕75号)文件精神。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进行奖补,全县各镇人民政府经过大力宣传和认真核实共有24户种植大户符合奖励条件,现将我县符合条件的种植高粱大户的种植面积进行县级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奖励范围:全县2022年种植大户,且面积在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含专合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
二、奖励标准:每亩奖励100元;
三、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1月15日
公示期间,受理广大群众对弄虚作假和骗取国家奖励资金行为的举报。
***:《长宁县2022年种植高粱大户种植面积公示表》
举报电话:0831-4690638(县纪律派驻纪检组)
0831-4622075(长宁县财政局)
0831-4628233(长宁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吴行彬 联系电话:137****6568
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