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荣获市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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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2014年,市司法局党委切实发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有效发挥监督责任,强化领导工作机制,确保了责任主体到位;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了落实责任要求;强化了融入意识,切实发挥了保障作用,扎实推进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通过从“六个加强”入手,即: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确保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加强特色预警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三风”建设,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廉洁环境;加强制度的完善,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监督执纪检查,落实严格管理;加强作风突出问题的整治,司法行政队伍面貌明显转变,有力地保障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健康开展,为“五个鞍山”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在2014年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中荣获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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