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救助管理站获评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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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日前,我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
近年来,市救助管理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接待制度;不断完善救助基础配套设施,做到管理服务人性化;建立救助劝导小分队,做到上街劝导常态化,形成了多层次、全覆盖、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府引导、市民参与救助的新格局。同时还注重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救助专用车辆,内部救助功能完善,机构设置科学,分区布局合理,受助人员的洗澡、理发和生活食宿有保障,并且提供心理疏导、大病救治等多元化的救助服务。据悉,在此次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辽宁省仅有4个城市的救助站获此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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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5:23: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