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8名公安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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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11月24日上午,全市公安机关988名民警走进考场,参加了2013年度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据了解,按照2010年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每年全国都定期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人民警察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否则不得办理案件。2011年底以来,鞍山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民警共6167人次,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民警共2324人次,参加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民警共49人次。
此次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涉及刑侦、治安、交通、经侦、禁毒、出入境及非专业警种7个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期间,省公安厅实行全省视频联网监控,并抽调巡考组到各市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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