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锁匠须执证开业
20日上午,来自全市的130多名锁具修理从业人员聚集一堂,参加鞍山市锁具修理从业人员培训的开班仪式。经过一周的学习与考试,他们中的合格者将得到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由市公安局、工商局、城建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面向全市锁具修理行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举办了此次培训班。培训班为期5天,除教授锁具修理的专业基础知识外,还重点对学员进行职业道德、职业守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和教育,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从事锁具修理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首先要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在公安机关提取从业人员的指纹、掌纹等信息,由属地公安机关出具从业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及审核批准后,经营者方可到劳动部门参加培训、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取得合法锁具修理资格的从业人员将统一佩带由公安机关制发的《锁具修理服务卡》上岗。在开启居民住宅门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或者复印件),并查验消费者的有效证件、在邻居或社区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开启。工作结束后,要填写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的《锁具修理登记三联单》。开启银行金库、机动车锁具、机关企事业单位门锁前,必须通知110报警服务台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