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上调公积金缴存比例到12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2016年以前,海城市原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6%,低于鞍山市公积金12%的缴存标准,为了进一步落实这一惠民政策,公积金海城办事处积极和海城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反映这一情况,促其尽快落实。通过积极努力工作,海城市政府在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在2016年1月上调海城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到12%,执行鞍政办发(2012)5号文件。仅此一项,我中心2016年将多归集住房公积金1亿元。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06:45: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