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召开2017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部署会议
2017年3月2日上午,鞍山市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于市食药监局二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部署会议,市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直属局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中心方芳主任宣读了由市食药监局与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鞍山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食药监监发[2017]4号),并对各基层单位2017年监测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讲解;随后市食药监局胡庆霞、刘梅芳、李菲三位处长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提出了结合监管监测、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培训力度的工作要求。
会议最后市食药监局领导对2017年监测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明确认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落实责任,各部门按《2017年鞍山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完成全年工作计划;三要标准上报,严格执行各类不良反应报告标准,提升报告质量;四要改进方式,增强与卫生计生机构的部门联动和食药监系统内的上下联动,增强监测综合效能。
此次会议在肯定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为2017年鞍山地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