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工商局成立帮扶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赴岫岩县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鞍山市工商局决定,选派3名政治素质较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作风扎实、熟悉和热爱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组成鞍山市工商局定点帮扶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按照通知要求,到岫岩县哈达碑镇沟汤村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工作期限为三年。
此次选派工作,鞍山市工商局本着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原则选派工作队员,组成定点帮扶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的三名同志均是所在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同时还有两名队员具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对农村工作较为熟悉,有利于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工作队成员的具体任务,鞍山市工商局也做出要求,要求队员严格遵守纪律,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势,加强同当地镇党委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协助乡村党组织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认真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扶贫任务,以良好的形象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信赖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