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发改委充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坚决维护锦州市粮食安全
为了切实做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发改委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省粮油仓储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以及市安委会各种专项检查文件认真履职。截至目前,共对全市涉粮企业进行了4次专项检查和督导、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46处,撰发整改建议书15份、企业自查隐患4处,整改隐患50 处,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通过系列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工作,市发改委做到 “三到位三强化”,锦州市涉粮企业发生了喜人的变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促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锦州市粮食企业基本都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督促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锦州市大部分企业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各环节工作流程。对各类隐患的治理实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中,能做到自查为主、部门监督为辅。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突出粮食行业特点与时间节点,对重要时段和重要节点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零容忍”态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出时间表并***整改到位。
三、深化企业重要环节管理到位
1.消防安全管理。大部分企业建立健全了以消防安全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较大企业制定了消防应急预案,并配齐了消防设施和器材,达到了消防安全要求,保证正常有效使用;消防通道基本符合要求,救援线路设计合理。加强了储粮库区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了企业火灾防控能力,健全落实维护管控机制。
2.粉尘防爆安全管理。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粉尘防爆是监管重点,有立筒仓庄主的企业都按照国家企业粉尘爆炸安监有关规定,制定了详细的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许多企业按照相关标准明确界定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类别等基本情况。尤其在粮食进出仓房等有限空间作业时,都能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上岗作业;制定了应急救援措施,现场配备了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绝对安全。
4.危险化学药剂安全管理。企业在储粮药品采购、申领、使用、残留处置等方面都能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进行。药品库基本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洪、防泄漏和防盗等条件要求,在管理上执行防盗门双人双锁和药品领退登记制度规定。熏蒸作业有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保证药剂使用设施、设备及其***的安全可靠。
四、强化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强化锦州市各县(市)区粮食行政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目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或者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下级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五、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强化锦州市各县(市)区把提升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作为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建立了相应的“两个安全”监管队伍,以适应粮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
六、强化了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强化锦州市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承储政策性粮食企业及重点粮食加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粮食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形成责、权明确的奖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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