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98家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
近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动态监控,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2011年5月31日起,我市市直98家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
从“试水”到全面推行
2010年末,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26家单位已经陆续开展了公务卡改革试点。经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同意,从今年5月31日起,新增的具备改革条件的市直72个部门和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
公务卡改革启动后,按照《阜新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对“单笔金额在两万元以下的公用经费支出”,原则上均应通过公务卡转账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预算单位可自行在具有公务卡代理银行资格的商业银行范围内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根据自身情况选定发卡金融机构签订公务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确定公务卡信用额度。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今后都应刷公务卡结算
据了解,公务卡适用范围主要是预算单位日常公务支出,也就是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中原来使用现金和转账结算方式、单笔金额在两万元以下的公用经费支出。公务卡制度实施以后,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书报杂志订阅费、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修理费以及零星购买支出等,原则上都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对于一些现今暂不具备刷卡环境的支出,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国库收付中心主任徐玉梅表示,将指导协调代理银行,进一步改善用卡环境,扩大我市刷卡范围,为公务卡改革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公务卡全面推行,是我市公务消费模式转变的一个良好开端,对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督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