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街道任屋水门社区新圩社区上木古社区给水管道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平湖街道任屋、水门、新圩、上木古社区。工程内容是在市政公路上铺设给水管道PE塑料管DN400长1 510米、DN200长396米,本项目由平湖街道办建设,实施单位是深圳市平湖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采用抽签法定标,由深圳市榕享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于2007年6月10日开工,2008年1月31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项目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华兴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为2 638 916.51元。经审计,审定造价为 2 585 450.71元,核减53 465.8元,核减率2.0%。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平湖街道办事处共收到区财政局基建科拨入款2 330 000元,街道办将该2 330 000元转拨至平湖自来水公司。本项目共支付工程相关款项2 234 458.89元,未付工程款350 991.82元。
四、审计评价
本项目区政府补助建设资金2 330 000元,其余项目建设资金由平湖自来水有限公司自筹解决。根据审计结果,审定造价为2 585 450.71元,计划总投资3 580 000元,计划总投资向上偏离审定造价994 549.29元,达27.8%。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较齐全,能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财政法规,会计核算基本正确。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53 465.8元。其主要方面是:
1.顶管聚乙烯PE塑料给水管安装核减11 704.18元;
2.建设单位管理费因缺少资料核减38 998.77元;
3.其他零星项目核减2 762.85元。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对多计工程造价53 465.8元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应予以调减,以审计造价2 585 450.71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