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整改方案第319(29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52(53-5)-1:具体内容
沈阳市建成区12条内河有水皆污,均为黑臭水体,尚无一条完成整治,有7条黑臭水体未列入整治范围,工作推进缓慢,2017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难度很大。
二、整改目标
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三、整改措施
为保证建成区水体达到住建部验收标准,我市将建成区 内新开河、南运河、卫工明渠、辉山明渠、满堂河等 5 条黑 臭水体纳入了2016 年城建计划并开始实施综合整治,重点 实施截污、清淤、污染源治理、河道清理、拆违、环境整治 等工程,因新开河、南运河截污工程采用盾构法施工,施工 工艺复杂,工期较长,2018 年 6 月底完工,其它整治工程 2017 年年底前完成。为了系统治理城市内黑臭水体,2017 年初,我们又将建成区周边的白塔堡河、浑南干渠、细河、造化排干、造化 排支、南小河、山梨河等 7 条黑臭水体列入了整治计划,制 定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整治,主要实施截 污、清淤、污染源治理、河道清理、拆违、环境整治等工 程。目前,山梨河已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其它整治工程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一) 实施截污工程。
对 7 条黑臭水体实施截污工程,新建截污管线管线 46 公里,其中:南小河(大东段)、满堂河已 完成截污工程;卫工明渠、辉山明渠、细河、南小泪(沈扮 段)截污工程 2017 年年底前完工;新开河、南运河截污工 程 2018 年 6 月底完工。
(二)实施清淤工程。
对 12 条河流的底泥通过生物技术 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对新开河、南运河进行原位清淤实验 后,经过专家论证,我市 12 条黑臭水体的底泥均采用原位 清淤方式进行处理。目前已陆续进入实施阶段,2017 年年 底前完工。
(三)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
对排查出的农大北生活区 排污口、八家子村排污口等 170 处污染源采取 “一口一策” 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目前已治理 153 处,剩余 17 处将采 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备、生态湿地等方式解决,2017 年 年底前完成。
(四)实施河道清理工程。
组织专门队伍对河面漂浮物 及水草等进行清理,同时强化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河面干净、整洁。
(五) 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对影响河道景观的两侧违建、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拆除和清理,对河道两侧环境进 行综合整治,改善环境面貌。
(六) 通过完善工作体系,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考 核等措施,确保整治工程顺利实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平区政府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开会研究治理方案,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和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的通知,成立和平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决议责任主体,负责人名单,落实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推进,成立和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彻底落实完成整治黑臭水体。
(二)实施截污、清淤、河道清理工程。2017年9月30日和平区黑臭水体指挥部对白塔堡河和平段进行截污控源、原位清淤、水生植物栽植、曝气设备安装等工程,对浑南干渠和平段进行研究并通过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环评审批等工作。对浑南干渠和平段进行彻底整治。并通过市建委验收、第三方机构检测、专家组论证,已确定初见成效,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或区、县(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2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平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56806、024-23322305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和平区河北二街8-1号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