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顺利完成本县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精神,做好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于11月中旬启动该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顺利完成了本县22家债务单位的政府性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上报工作。
本次工作主要通过三个阶段开展。一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各债务单位的债务清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与市财政局等部门反馈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情况。二是严格根据审计口径的要求,结合本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及债务率指标情况,对存量债务进行逐笔甄别。三是对初步甄别结果报县政府及市审计局,并由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意见后上报市财政局,确保清理甄别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