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应急管理局与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共同探索构建定期联系良好互动机制
3月18日金山区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局党组就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16个字训词作为全局队伍建设的“魂”与“纲”,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四责协同”工作要求,携手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探索新形势下双方之间互动沟通交流机制,主体责任更聚焦、监督责任更精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最前沿延伸。
7月9日上午,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召开第十三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与金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关于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列席会议。
《实施细则》共三章十三条,为加强和规范应急局党组与纪委监委派驻组之间的工作联系,构筑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体系,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上,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烽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与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形成一个共识。制定《实施细则》反映出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二、强化“两个责任”。制定《实施细则》体现出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和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对于强化“四责协同”的主动思考与积极探索。落实《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必将推动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工作主体责任,有助于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更有效地行使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从而为全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三、做到“六个规范”。《实施细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纪委监委派驻体制改革以来,派驻组与派驻单位之间在联系沟通对接方面存在的不足,探索提出建立会议函告、重要事项通报、联席会议、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重要情况备案、谈话函询等六个方面制度,并对每一个方面工作具体内容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确保定期联系工作更具操作性、更有执行力。
作为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金山区应急管理局不仅要始终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实践者,更要做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的坚决执行者。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将严格贯彻落实区纪委监委各项工作要求,作忠实践行训词精神的表率、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严格遵章守纪的表率,永远做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