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
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街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控制应急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社会持续稳定,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杨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上海市杨浦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将对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科室和社区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
(二)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对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各有关单位协同应对,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搞好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疫情趋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努力实现事先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五、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1)及职责
一旦发生重大、特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街道办事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街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街道重、特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和社区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街道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为:(1)组织、指挥、协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2)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3)负责统一发布事件的相关信息。
(二)相关成员部门单位及职责
1、街道市政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以及对涉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单位采取临时防控措施等。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病人救治,对食源性疾病进行医学观察和消毒隔离,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并开展流行病调查。
3、街道社会发展科。配合协助区教育局对学校以及学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应急处理。
4、街道社会保障科。负责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属低保残疾、孤老等困难对象及困难家庭,保障其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
5、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和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嫌犯罪案件及投毒事件的侦查,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
6、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二分队。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现场秩序的维持、恢复和稳定。
7、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两办)、宣传科。负责督查处置情况,协调处置中的问题、报告与信息发布。
8、街道财政审计科。对社区(街道)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予以保障,并做好经费监督评估。
9、事件涉及的居委会。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置、稳定等工作。
六、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
1、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组织调查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街道两办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2、街道市政管理科接到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街道主要领导、两办和区食药监分局、区疾控中心、区爱卫办等有关部门报告。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应急处理小组紧急出击应对的同时,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市政管理科报告并通知所在的居委会。
4、居委会发现疫情遇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在做好宣传、协助、配合、稳定等工作的同时,要立即向街道两办、市政管理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二)事件处置
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各项处置具体工作,包括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区社会稳定。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现场的疫情监控与消毒指导工作;街道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按要求做好现场的消毒工作。
2、居委会要按照疾控中心规定要求,协助发放消毒药品,动员组织受影响居民尽快接受疫苗接种等医学处理,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流行病调查提供必要信息工作。
3、市容环卫、小区物业服务等管理部门要组织实施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组成的街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伍(***2),作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专业力量,随时能够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施并指导居委会及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经费保障
街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街道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经街道主任办公会议审批后予以安排。
(三)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分局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区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分级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处理小组。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
(四)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区城管分队和街道综治办按照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参与现场处置和社会秩序治安维护恢复稳定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控制、防止事态发展扩大,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八、其他
(一)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街道市政管理科负责编制和解释,经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后报区政府备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街道市政管理科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