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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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2023年交通运输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局制定了《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2023年交通运输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全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监督检查安排
(一)局本级检查计划[由局安全监督科组织,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具体实施]
1.1—12月,部署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2.1—11月,部署开展公路水路承灾体风险点整治、防汛、消防、“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等专项检查。
3.3—12月,组织开展至少1次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二)分行业检查计划
1.水运检查计划(由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实施)
(1)1—2月,开展岁末年初、春运安全应急、消防安全调研督导。
(2)3月,全市“渡运安全月”安全督导及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督导。
(3)5—9月,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检查。
(4)11—12月,水运行业年终督导。
2.道路运输检查计划(由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综合运输科具体实施)
(1)1—2月,部署开展道路春运工作检查。
(2)5—6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道路运输行业动态监控督导检查。
(3)7—8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应用(电子运单管理)和维护货运司机群体权益工作检查。
3.农村公路检查计划(由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建设管理科具体实施)
(1)1—2月,“春运”“春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2—3月,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全市公路安全生产第一季度检查。
(3)3—9月,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全市公路安全生产第二季度检查。
(4)7—9月,国庆、中秋节等重点时段、重点工作的安全专项检查,公路养护安全检查,全市公路安全生产第三季度检查。
(5)10—12月,公路在建项目安全检查、“坚守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平安工地”行动专项检查、全市公路安全生产第四季度暨年终检查。
4.执法检查计划(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实施)
(1)1—12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2)8月,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及行政执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局机关各科室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各项检查工作落实落地,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范围,根据本计划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上下衔接,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和对象,要实行重点检查。综合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日常监督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为减轻基层负担,各单位的检查要尽可能合并开展,局本级督导检查、专项检查可结合综合督查一并开展。
(三)明察和暗访结合,多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要发挥专业优势,鼓励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四)具体负责组织的单位要把注重提升隐患排查与整治质量作为重要工作,做好隐患排查与治理闭环管理,对检查方案、过程、通报、整改反馈等材料要认真归档,以备核查。
(五)请各单位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清单发送至局安全监督科电子邮箱(lbsjtjajk@163.com)。
(六)局安全监督科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检查计划安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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