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淑娟坐落阜昌办事处北门社区检察院家属楼东2单元6层西侧的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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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13日发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予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送达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610023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用途 | 公告事项 | 备注 |
20232431 | 彭淑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辽(2019)岫岩县不动产权第0005651号 | 阜昌办事处北门社区检察院家属楼东2单元6层西侧 | 宗地:1031.14 房屋:110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转移登记(继承) | 继承人:彭淑娟 被继承人:闫德顺(已故)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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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2:20: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