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自治区防御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20号台风“纳沙”(台风级)今天14时中心距离海南省三沙市(西沙永兴岛)东北方向大约51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 米/秒)。预计,“纳沙”将以每小时15~20 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强台风级(14 级,42~45 米/秒);18 日“纳沙”强度将逐渐减弱,并向海南岛南部一带沿海靠近;19 日掠过海南岛南部海面后,趋向越南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广西气象台今天下午16时30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鉴于“纳沙”将给北部湾海面和桂南、桂西地区带来较强风雨影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防指领导批准,自治区防指决定于10月17日17时起启动自治区防御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沿海三市、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抓紧组织海上船舶避风以及海上作业平台、回港船舶、近海养殖人员上岸避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