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生态环境局关于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的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防城港市伟业恒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提交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珠河街道办冲仑村大牛冲组。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宸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珠河街道办冲仑村大牛冲组,场地中心坐标:东经108°24′40.397″,北纬21°49′38.960″,项目新建设三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线、芯模振动生产区、悬辊生产区、钢筋焊接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占地面积6614.01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20.5%。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由施工期、营运期时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物等。1、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综合利用,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应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废水也应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应用,不排乱。2、项目产生废气为施工期的施工扬尘、运输扬尘和营运期产生的水泥筒仓顶部呼吸孔粉尘、原料装、卸料粉尘、投料、搅拌粉尘、堆场扬尘等,针对这些扬尘废气,应通过布袋过滤、洒水降尘、喷淋降尘、原料堆场建设四面围挡,原料表面加盖篷布等多种措施同时开展来达到防尘抑尘的目的。3、项目施工期的施工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在夜间及中午休息时间进行施工作业,需加强对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营运期设备噪声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把设备置于车间内,做好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场区四周修建围墙并加强种植绿化、树木带隔声措施;车辆进出厂区应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来降噪处理。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含油抹布和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处理后,可再生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送到城建部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品可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应定期清掏,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经营运期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桶统一盛装,并在维修保养后当天外运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2日(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0-2065351,通信地址:防城区灵峰大道309号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邮编:538021。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1年10月2日防城生态环境局受理情况》下面的***1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