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家蓝田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挂牌成立
为进一步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1月17日下午,蓝田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隆重挂牌成立,成为西安市成立的首家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许小红,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单强为蓝田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揭牌,县委编办负责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局属单位全体干部参加揭牌仪式。
蓝田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宣传贯彻烈士保护、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英烈遗物及史料的挖掘、收集整理、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县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修缮保护、更新优化等工作;负责烈士史料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英烈精神,发挥红色教育作用;负责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清明祭扫活动和其他纪念活动;负责配合上级开展烈士遗骸搜寻鉴定工作,积极开展烈士寻亲工作,做好烈士亲属和社会公众日常祭扫和瞻仰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强副县长在揭牌仪式上作了讲话。
单强强调,成立蓝田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精神,坚决执行***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建立健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对于加强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推动褒扬纪念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单强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以今天的揭牌仪式为契机,紧密围绕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职能作用,一是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高质高效运行。二是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修缮、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积极开展烈士祭扫、纪念、宣传、教育活动,更好地弘扬英烈精神和传承红色基因。三是以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烈士褒扬领域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成效,全面促进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