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海市银海区第九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北海市银海区第九届农民工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七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桂农工办发〔2022〕2号)和《北海市农民工工作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九届北海市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北农工办发〔2022〕2号)的要求,为充分展现我区农民工风采,深化“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引领带动城乡劳动力技能就业,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举办北海市银海区第九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主办、各镇政府共同协办。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竞赛组、疫情防控和后勤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竞赛项目(工种)及人数安排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重点需求和区域发展特色,重点围绕我区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大赛设母婴护理员、砌筑工、钢筋工共3个职业(工种),各项目均为个人赛。参赛选手暂定60人:其中母婴护理员20人、砌筑工20人、钢筋工20人。
三、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
凡属北海市籍农民工和在北海市务工的外省、市籍农民工,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地报名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广西技术能手”、“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人员,及在各类竞赛中已取得上述称号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报名办法。
参赛选手可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报名的参赛选手填写《北海市银海区第九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并附以下材料:
(1)2张2寸免冠彩照
(2)个人***复印件和开户行信息
(3)身份证复印件
每个参赛选手只能报名参加一个赛区的一个竞赛项目,不能同时参加两个赛区的比赛。
(三)报名方式
银海区公共就业中心报名点:银海区政务中心605
联系人:黄仲洁 联系电话:3226176
北海市银海区总工会报名点:银海区人民政府2号楼613
联系人:黄挺威 联系电话:3210763
福成镇报名点:福成镇北合街2号福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庞宏萍 联系电话:8508336
银滩镇报名点:银海区银滩镇上海路银滩镇人民政府(政府大楼一楼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官锡阳 联系电话:2670259
平阳镇报名点:平阳镇政府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3800397
侨港镇报名点::侨港镇港口路侨安小区四幢2单元101(侨港镇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窗口)
联系人:黄兰 联系电话:38899***
(四)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四、大赛时间
大赛组委会根据各职业(工种)报名情况,在5月上旬分别组织开赛,具体开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农民工技能大赛补助。通过购买第三方或有关人员组织实施和保障大赛的服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定〔2022〕3号)的要求从中列支。
六、大赛奖励
(一) 大赛每个工种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等次奖励人数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人数比例确定,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参加大赛未获得前一、二、三等奖,但按竞赛项目要求完整参加比赛的选手,由大赛组委发放误工补助,标准为每名300元。
(二) 参赛职业(工种)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参赛选手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的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大赛标准及竞赛方式
(一)大赛标准。本次大赛以母婴护理员、砌筑工、钢筋工等3个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要求、技术文件为基础命题,银海区为初赛赛区,参照初级(五级)职业技能标准。
(二)竞赛方式。大赛采取现场比赛、现场评分、现场排名的方式进行。决赛项目的技术文件、竞赛规则和评分要求等由组委会公布。
(三)大赛选拔出优秀选手推荐参加北海市级决赛。
八、其他事项
(一)在组织比赛过程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技能竞赛工作,强化人员管理、做好健康监测,配备防疫物资、做好赛场防疫,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安全,圆满完成大赛活动。
(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组织区内外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师徒帮教等活动,将学、练、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学知识、比技能、练本领的良好氛围。
(三)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媒体加强对大赛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各镇政府要在本辖区加强宣传,引导本辖区农民工报名参赛。
(四)在组织竞赛过程中要指定专人到场督导,加强巡视,确保竞赛安全,完满完成各项大赛任务。
(五)在组织竞赛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大赛组委办公室报告。
九、疫情防控
所有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规定,加强自身健康监测,有关人员须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21 天内无境外旅居史,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方可参加本次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