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获评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3年1月28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2023-2025年)名单,隆昌市脱颖而出,成为内江市唯一入选的县(市)。对获评全国示范县(市)的,在政策、资金分配、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近年来,隆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狠抓落实,多措并举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一是规范先行,先后出台了《关于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实施意见》《隆昌市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十条措施》;二是高位推动,成立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化解园区闲置和低效用地难题;三是有序处置,制定批而未供土地“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和年度盘活计划,2022年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33亩。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为契机,以“标准地”改革、低效用地盘活等工作为抓手,稳步提升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建设精致靓丽隆昌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撑,为探索节约集约发展之路提供隆昌经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